繼承系統表就是一張族譜式的表格,從被繼承人開始,往下列出配偶、子女、孫輩,或在無直系血親卑親屬時列出父母、兄弟姊妹、祖父母,說明誰依法有繼承權、為什麼有。
實務要點:
- 由申請人依《民法》繼承編規定自行訂定,並註明如有遺漏或錯誤致他人受損害願負法律責任,再簽名或蓋章。地政機關不會替你查證親屬關係。
- 表格內容要與戶籍謄本、除戶謄本互相吻合。早年戶籍常有養子女、螟蛉子、改名、日式姓名等情形,必須逐一調閱佐證。
- 有人拋棄繼承,要檢附法院准予備查的公文,並在表上標明。
隔了兩三代的老案件,繼承系統表往往要往前追到日治時期戶口調查簿,這是整個繼承登記中最花時間的一段。建議先把戶籍線索理清楚,再談土地怎麼處理。